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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等一批法律法规自9月1日起施行
编辑:  作者: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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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

    为加强在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工作,教育部出台《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应当设专职辅导员。每个班级都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辅导员要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指出,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办法》同时指出,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的方法。

    打击“黑心棉”有了法律保障

    国家质检总局《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为打击“黑心棉”提供了法律保障,《办法》严禁利用工业废料、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加工制作絮用纤维制品,同时将被污染的纤维及纤维下脚料、废旧纤维制品或其再加工纤维等八种物质也列入限用原料的范围。违反《办法》相关规定的将依照《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罚。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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