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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揭开律师、法官黑幕
编辑:  作者:严明、晓璇  来源:中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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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已被曝光的武汉市中级法院腐败窝案中的原常务副院长柯昌信、副院长胡昌尤(本网曾作报道)等13名法官,已分别受到党纪国法处罚,此案中牵出的一名行贿主任律师也逃脱不了干系。据悉,金鑫因涉嫌向柯昌信、胡昌尤等6人行贿共计36万余元,日前已被当地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而这场律师与法官结成“利益共同体”黑幕的揭开,源于高墙内的一封举报信。
  
  金鑫原系湖北中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1999年5月,金鑫正代理武汉晶都娱业公司与武汉洪山供销总公司一场租赁纠纷案。为让自己代理的一方获胜,金鑫找到时任武汉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的胡昌尤说情,给予关照。胡昌尤“很讲义气”,又找到承办此案的法官,明确要求给予照顾。

  法院有人给撑腰,金鑫便多次向胡说情,请求给予关照。为表示感谢,金鑫“邀请”胡昌尤妻女出境旅游,对全部9000余元旅游费“买单”。2002年11月,金鑫又揣着1万元人民币找到胡昌尤。

  2000年初,金鑫以介绍一起案件给予2%好处费为条件,向市中级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青“找案源”。此时,王正受理一起担保纠纷上诉案,便要求南昌商业银行委托今年新代为诉讼。同年6月,金鑫兑现给王青2.4万元。案件开庭后,又分别给审判长程康喜、主审法官程胜军各5000元。当年底,金鑫又“追加“给王青4.8万元。据查,王青先后给金鑫“介绍”5起案件,共收受“感谢费“、“提成费”31.7万元。

  2001年6月,中国农业银行汉口支行因借款纠纷,将武汉长城集团公司诉至武汉市中级法院,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该院经核实后,查封了长城公司在武汉金源大厦价值300万元的房产。金鑫作为长城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找到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高光发,请求分管副院长柯昌信“通融通融”,并送给高1万元“辛苦费”。高立即找到“柯院长”游说,这件事才算摆平。

  据悉,柯昌信等10余名法官共收受贿赂400余万元。2004年4月7日,柯昌信、胡昌尤分别被湖北省汉江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6年零6个月,柯、胡属下的10余名法官也先后受审并被判刑,另有40余名律师也因此受到调查。

  这起受贿窝案的曝光源于一封高墙内的举报信:2002年,武汉市纪委收到一名在押诈骗犯的举报信,信中称其本人曾通过律师向武汉市中级法院的多名法官送了钱。2003年1月,专案组对举报信中的涉案律师采取了“双规”措施,由此揭开了少数法官、律师间“分享利益”的黑幕。(严明、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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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n148.com/  2005-2-20 20: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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